《关于浙江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发布时间:2023-03-29

励各地建立城市级智慧停车云平台,支持“一城一平台”建设,实现停车设施“一张图”,逐步拓展城市停车智慧分析、预测、管理、调度、运维等功能。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浙江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成停车位1120万个,其中公共停车位240万个,公共领域充电桩8万个以上,基本形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体系,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各市智慧停车平台基本实现全覆盖,停车产业蓬勃发展,打造杭州、宁波等停车产业发展标杆;培育形成一批智慧停车设施装备制造和智慧停车服务行业领军企业。到2035年,全面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共治、社区参与的城市停车管理体系和良好生态,智慧城市停车设施平台建设成果全国标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停车产业集群。

《意见》提出,有力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新建居住社区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停车位,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停车配建标准,并适度预留发展空间。中小城镇、老旧小区结合城市更新、未来社区建设等,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支持城市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统筹考虑周边居民停车需求制定综合解决方案。优化中心城区及产业园区、大型商场、专业市场等公共区域货车装卸场地和临时停车位配置,满足城区货车停放需求。加大公交场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车辆停放,逐步消除公交车夜间占道停车。强化充换电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建率不低于10%,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意见》提出,提升停车数字化管理水平。鼓励各地建立城市级智慧停车云平台,支持“一城一平台”建设,实现停车设施“一张图”,逐步拓展城市停车智慧分析、预测、管理、调度、运维等功能。建立统一的停车设施数据接口标准,推动行政管理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定期更新。

《意见》还提出,打造智慧停车场景应用。加快数字赋能,推动停车设施服务智慧化数字化升级。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托智慧停车云平台积极开发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借鉴“杭停”APP等经验,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电子支付等服务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引导企业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智慧停车等服务,鼓励建立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的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加大ETC在城市停车场的推广应用,实现无感支付。推动停车收费电子支付互联互通,不得通过“二选一”或排他等方式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公众的自主选择权。

《意见》提出,拓展停车关联产业。鼓励拓展停车配套服务功能,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允许公共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广告等,打造“停车-洗车-充电-养护”一站式服务,提升项目盈利能力。

来源:https://www.zj.gov.cn/art/2023/3/29/art_1229203589_2472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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